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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美術獎轉型論壇

「臺北美術獎」前身為「台北市美展」,從1969年開辦至今,是台北市政府主辦的藝文展演活動中,歷史最悠久的公辦美術競賽展。本館自2001年起改採用不區分媒材的新作法,並將其改名為「臺北美術獎」,讓該獎項定位成為一跨界領域發掘「年度新秀」的競賽展。該展自轉型以來,雖逐年針對競賽規則進行微調修正,但也逐漸在既定的模式中僵化且顯露疲態。近年來更由於獎項得主多為學院學生,已有被外界垢病為「藝術學院獎」之隱憂。故本館研究人員於2009年5月至8月規劃舉辦五場「台北獎」座談,邀集歷屆得獎藝術家、評審、專業策展人、學者、藝術行政人員及媒體雜誌編輯等共21人與會,包括廖堉安、郭奕臣、陳萬仁、林冠名、曾御欽、胡朝聖、吳季璁、陳永賢、陳愷璜、梅丁衍、袁廣鳴、吳天章、姚瑞中、林平、賴瑛瑛、潘台芳、陳盈瑛、鄭乃銘、簡子傑、張晴文、李維菁等人,針對該獎項之辦理細節提供相關建言。在參酌及彙整各界意見後,針對競賽機制及獎勵方式,提出有別於過去模式的新作法:

  1. 評審制度將分三階段(初審、複審、決選)進行,最後決選階段將由入圍者以小型個展型式角逐「臺北美術獎」榮譽。
  2. 首獎減為一人,獲「臺北美術獎」者,可獲本館舉辦個展資格,並可獲獎金新臺幣55萬元。獲「優選獎」者,每名則可獲獎金12萬元。

彙整各界意見後,於館務發展小組會議討論並提報文化局後,自2010年起採用新的競賽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