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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館展覽規劃組臨時人員徵才啟事

刊登日期:2024/11/29 - 2024/12/13
公告類別:招募徵才

一、職稱:臨時人員

二、名額:1名

三、性別及年齡:不拘

四、公告期間:(含例假日,公告14日)

五、工作地點:臺北市立美術館(臺北市中山北路三段181號)

六、資格條件

(一)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1、在教育部採認之獨立學院或大學得有建築、藝術相關學系之學士學位者。

2、在教育部採認之獨立學院或大學畢業具有學士學位,並經修習建築、藝術相關學科二十學分以上且曾從事建築、藝術相關之研究工作、專門職業或職務二年以上經驗,成績優良,有證明文件者。

3、在教育部採認之獨立學院或大學畢業具有學士學位,曾從事建築、藝術相關之研究工作、專門職業或職務三年以上經驗,成績優良,有證明文件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無擔任公司(商號)負責人、董事或監察人之情事。

七、工作項目

(一)「臺北藝術園區-臺北市立美術館擴建案」園區展示空間設計、規劃等相關業務。

(二)「臺北藝術園區-臺北市立美術館擴建案」業務連繫執行相關業務。

(三)其他執行「臺北藝術園區-臺北市立美術館擴建案」之相關業務。

(四)臨時交辦事項。

八、連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甄選報名表(報名表需親自簽名,請至本館網站下載),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專長及自傳、身分證及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外國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並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大陸學歷須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等相關證件影本),收件截止日為113年12月12日(請掛號寄送並以郵戳為憑,寄至104227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臺北市立美術館展覽規劃組,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展覽規劃組臨時人員」)。

(二)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通知甄選;逾期報名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 ,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 合適時,本館得予從缺。擇優通知面試,經通知而無法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經查明,已錄取 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相關機關辦理。

(三)本職缺正取1名,得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聯絡電話:25957656分機206金小姐。

(四)僱用報酬:每月新臺幣46,800元整(需再扣除勞、健保及勞退)。

(五)本職缺預計僱用期間自114年1月1日(或通知報到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