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美術館(以下簡稱本館)為培育現代美術研究及美術經營作業之人才,協助國內外大學院校栽培博物館、美術館研究人員、並促進本館與學術機構之交流,特提供國內外大學院校在校研究生至本館實習、研究。歡迎國內外大學院所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於每年4月30日前向本館提出申請。
臺北市立美術館實習生作業注意事項
一、宗 旨
臺北市立美術館(以下簡稱本館)為培育現代美術研究及美術經營作業之人才,協助國內外大學院校栽培博物館、美術館研究人員、並促進本館與學術機構之交流,特提供國內外大學院校在校研究生至本館實習、研究。
二、實習對象
現就讀於國內外大學院校研究所修習美術相關課程,並對現代美術或博物館學之研究及美術館相關實務訓練有特別需要及興趣之在校大學院校之研究生〈外籍人士建議具備中文口說與書寫能力〉,均可向本館教育服務組(以下簡稱受理單位)提出申請。
三、實習期限
四、申請手續(無須繳交手續費,準備中文申請資料一份內容如下)
五、申請流程
六、考評
七、實習結束
實習結束前繳交一篇實習心得(含建議事項,外籍實習生須以中文書寫)報告於本館,字數不得少於三千字。
八、實習期滿
本館開具實習證明。
九、限制
十、本注意事項經館務會議通後實施,修定時亦同。
附件下載 美術館實習申請書.doc 美術館實習申請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