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美術舘志工大隊服務內容與規定
志工值勤時,要以觀眾的需求,來服務觀眾。當觀眾向您詢問時,首先要禮貌的表示自己是志工,並應以謙和的語氣向對方說明,要常說「請」、「對不起」、「謝謝」。態度要誠懇與真誠,以「對」、「好」或「是」來表達,並注意聽對方陳述,並且不忘說「謝謝」、「再見」。展現最佳服務態度。
一、服務內容:
(一)一般志工:
- 展覽場作品安全及動線引導等工作。
- 入口處驗票及免票人數統計。
- 出口處紀念戳管理維護。
- 服務中心寄物服務及語音導覽器、輪椅、娃娃車與手杖等借用服務。
(二)導覽組志工:
- 導覽行政:須具備親切熱忱的服務態度,熟稔導覽設備之操作與維護;並須充份掌握本館當期各檔展覽之導覽服務資訊,以提供民眾完善的諮詢服務。
- 導覽/親子導覽志工:須融會貫通館方提供之培訓與展覽資訊,導覽時應秉持客觀中立原則,不涉政治、宗教或其他個人主觀意識。以深入淺出的方式引領民眾認識展覽內容,並於過程中適時宣導參觀禮儀與安全動線指引。
(三)圖書志工:
- 櫃檯為值勤首要工作,協助觀眾使用電腦查閱書籍、圖書上架及館員借還書等工作。
(四)諮詢寄物志工:
- 美術館展覽內容、活動、講座會及交通諮詢回答,接受民眾意見、抱怨與申訴,協助觀眾寄物。
(五)兒藝志工:
- 展品維護及參觀互動引導。
- 地下樓諮詢台觀眾服務。
- 兒藝導覽/教學(需經專業培訓及考核)。
- 兒藝教學助理(需經專業培訓及考核)。
二、服務規定:
- 準時到班值勤,不遲到、不早退,並接受中隊長任務調整。
- 全年值勤時間,應達到各組別的基本服務時數。
- 確定組別後,六個月內不接受調組申請。
- 如無法準時來值勤時,務必提前請假。
- 調(補)班值勤前,請先與各中隊長聯繫並經確認。
- 缺席達三個月或服務態度不佳時,志工大隊得逕行辦理離隊手續且終止志工職務,並收回或註銷志工證。
- 每年辦理服務成績考核一次,服務成績合格者,予以續任。未續任者,改發實習志工證。
- 進出館內時,請佩帶志工證以便識別身分。